商务部:优化典当业区域布局
优化典当业区域布局,制订科学的发展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优先在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旺盛以及现有典当行数量较少的市或县设立典当行。
商务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典当行设立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规行政,明确审批责任;坚持统筹规划,科学有序发展;加强准入管理,严格规范审批;完善公开机制,防范廉政风险;明确属地监管,加强风险处置。
小微企业融资优先布局
商务部指出,各地要按照统一安排,根据2014年全国典当行业发展布局方案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2014年典当行设立审批工作方案。优化典当业区域布局,制订科学的发展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优先在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旺盛以及现有典当行数量较少的市或县设立典当行。
通知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典当行实施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要加强日常监管和风险排查,重点防范和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把风险防范责任落实到位对工作失职以及监管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商务部称将加强典当行设立和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督导、抽查等方式,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此次2014年全国典当行业发展布局方案为,全国典当行业发展布局采用因素法为基础实行总量规划,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典当行业效益、典当企业覆盖率、地方监管水平等情况把握发展总量,促进典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按不同区域测算新增数量
商务部表示,发展布局原则与依据总体原则是按照东、中、西部区域测算新增数量,在此基础上再考虑其他因素适度增减。
首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差异。东部地区起步早,发展快,基数大,典当行业相对较为发达。中西部地区由于前些年典当行业发展相对较慢,典当行总量较少,但业务增长势头较快,新设立典当行需求较大。因此,东部地区新增典当行的调控档为现有典当行总数不含分支机构 的12%,中部地区新增典当行的调控档为15%,西部地区调控档为18%。其中,北京市因长期以来典当行业市场需求大,供需矛盾突出,沿用去年做法将北京市调控档调增为16%西南五省市因近年来市场需求萎缩,调减为11%为支持西藏典当业发展,西藏典当行设立数量暂不受限制。
商务部指出,2013年度市场需求大、新设典当行达到规划数量且无监管方面扣减因素的地区,2014年度典当行设立规划数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度。2013年度市场需求不足、实际设立的典当行数量比规划数量少10家含 以上的地区减少2%、少20家含 以上的地区减少4%。
其次,考虑地方典当行业效益情况的因素。对于典当企业经营情况好、资金利用效率高的地区适当增加数量。截至2014年7月末,典当业资金利用率55%以上的地区增加1%截至2014年7月末,2013年度批准设立的典当行开业率低于30%的减少1%。
第三,考虑典当行覆盖情况。对于典当行覆盖密度低的地区,为更好的便利居民生活,适当增加数量。对每家典当行1个分支机构视同1家典当行 服务20万人以上的地区增加1%。
第四,考虑当地监管水平。为更好防范风险,将地方监管水平作为新增数量的重要依据,监管水平薄弱的地区适当削减数量。截至2014年7月末,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线率不到88%的地区减少1%2014年的监管核查中未对每次反映问题及时核查并反馈结果的地区减少1%近一年来发生非法集资等引起重大社会反响事件的地区减少2%。
来源:上海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