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巡视员张蜀东介绍了商务部对于典当行业的发展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的政策取向。
张蜀东在6日的商务部专题发布会上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他说,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典当行业发展。现行《典当管理办法》颁布于2005年,仅为商务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部门规章,法律效力低,一些条款也难以满足新形势下行业发展的需要。2009年,根据国务院领导要求,商务部起草了《典当行管理条例》,多方征求意见,并报送国务院法制办进入立法程序,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就《典当行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目前仍在修改完善。我们将继续积极配合法制办抓紧完善《典当行管理条例》,争取尽快出台,提升行业管理的法律层级和效力,为典当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律环境。
他说,我国正在逐步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体制。201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权限下放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印发《典当行业监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二是建立了在线监管系统。2012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在线监管,实现了当票机打、典当企业每笔业务数据实时监控、在线风险指引等功能。通过信息系统对典当企业违规经营进行实时监管,建立典当企业违规经营每周通报制度。
三是建立了部门协调机制。商务部与人民银行签订了《典当行业信息共享合作框架协议》,与公安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公管的良好局面。
张蜀东还表示,商务部开展了典当业全方位风险排查。2012年,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商务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典当企业调查评估工作,重点对典当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地方商务部门的监管制度进行了全面调查,对典当企业资金来源、息费水平、当金流向、经营合规性、行业风险等47项典当企业经营及监管指标进行了评估与分析。评估结果显示,由于典当业务都有质、抵押物,当金发放总量不大,典当企业均以自有资金分割经营,单个企业的经营风险难以波及其他企业,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较小。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典当行业规范发展,商务部一直积极推动行业中介组织建设。2012年,民政部正式批复同意筹建中国典当行业协会,2013年6月,中国典当行业协会召开了成立大会。下一步,中国典当行业协会将在行业自律、人员培训、政策宣贯、交流宣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典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来 源:国际商报